第55章 結怨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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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一, 林詩蘭有事沒事就往譚家跑,簡直把他家當成了自習室。
林詩蘭不跟譚盡說話,因為她是來找譚子恒的。有時, 她來借本筆記馬上就走,有時會在他家呆上半天。他家二樓是譚子恒的地盤,廚房客廳廁所在一樓,譚盡想找個由頭上去都難。
所以, 即便是林詩蘭一周來幾次,她依舊對他的存在毫無察覺。
冥思苦想後, 譚盡決定改變他家客廳的格局。
沙發、電視, 電視櫃被他全套移到了二樓的樓梯附近。
家裏一貫沒人說他。譚盡如此大動幹戈,他們也沒來問他為什麽要把家具搬來搬去。從此以後,沙發被譚盡霸占, 林詩蘭要上樓找譚子恒, 總能看見他。
而且, 活動區域變成客廳後, 離門最近的譚盡自然地變成了開門的負責人。
門鈴一響, 他便懶洋洋地溜達過去, 問一句:“誰呀?”
林詩蘭老實地報上姓名。
譚盡給她開門後,林詩蘭通常會問:“我來找子恒哥學習, 他在家嗎?”
如果譚盡回答在, 林詩蘭會點點頭,往二樓走;他要回答不在,她就不會進門,直接回家。
他們的對話也僅停留在這兩句了。
六月, 譚子恒高考結束後, 林詩蘭更常來找他了。
她每次背著一堆書來他家, 仿佛要學個昏天黑地,但他哥屋裏的學習氛圍卻明顯比之前松弛了許多。樓上的陣陣笑聲傳進譚盡的耳朵裏,不知譚子恒說了什麽逗她發笑,他們聽上去好快樂。
放假了,林詩蘭不再穿校服。
她自己的衣服大多風格休閑,各種短t恤配上一條寬松的褲子,她素凈的臉上不抹脂粉,顯得幹凈秀麗又青春無敵。
她不像上學時,紮著一絲不茍的馬尾。林詩蘭通常長發披肩,或者綁兩個簡單的麻花辮。
譚盡覺得她的麻花辮造型很可愛。
每次她梳那個發型,他都很想多跟她說兩句話。
“我來找子恒哥,他在嗎?”
門外,露出少女的半張臉,麻花辮尾巴的翹起來,精靈俏皮。
回答一個“在”字之後,林詩蘭就要走了。譚盡望著她的小辮子,想要搭話,又不知道說點啥。
她歪著腦袋,奇怪地看著支支吾吾的他。
譚盡也想效仿他哥,說點俏皮話惹她發笑。腦子一抽,他語出驚人。
“他在。呵呵,你來找我哥假學習啦?”
“啊?”林詩蘭懷疑自己耳朵出問題:“假學習?”
一雙微慍的杏眼盯著他看,譚盡四肢冰凍,嘴角扯出一個僵硬的笑容。
先是出言譏諷,現下笑裏藏針。沈默的對視中,林詩蘭對譚子恒的弟弟不好的印象,漸漸覆蘇了。
她可不肯吃悶虧,嘴皮子一動,便把那話給他噎了回去。
“我假學習也是學啊,比不學習的好。”
“……”
譚盡沒想到,林詩蘭有關註到他不學習的事,四舍五入,她已經充分註意到他了。
他臉皮厚,被說“不學習”也不生氣,甚至他還很高興,自己終於在林詩蘭那裏有了存在感。
這天之後,譚盡開始有勇氣和林詩蘭搭話。
這天之後,林詩蘭心中,她與譚盡正式結下了梁子。
林詩蘭穿新裙子,在小區門口碰到譚家兄弟,她跟譚子恒打招呼。
譚子恒沒註意她的裙子,路過的譚盡倒來了一句:“你穿新衣服啦?”
她感覺他說這話沒安好心,警惕地擺出防禦姿態:“關你什麽事?”
摸摸腦袋,他說:“沒啥,就是樹下賣西瓜的大媽跟你撞衫了,提醒一下。”
林詩蘭憤怒叉腰。譚盡快樂傻笑。
過幾日,譚盡買了新球鞋,擺在電視櫃上欣賞。
路過的林詩蘭抓住報仇機會,掃了眼他的鞋,輕飄飄丟下一句:“這鞋假的吧。”
不給譚盡辯駁的機會,她已溜出大門。
互懟的次數多了,連譚子恒都察覺出了他倆的不和。他有意錯開他們,讓他們少見面。
暑假步入尾聲,譚子恒被他理想的大學錄取。
譚子恒臨行前,林詩蘭拿出自己攢了大半年的錢,送他一個錢包。
她把自己的心意畫在小紙片上。
那張紙片被夾進錢包裏,一並送他了。
高二。抱著要和譚子恒考到一個大學的決心,林詩蘭繼續刻苦地學習,把自己投入題海。
譚子恒去大城市後,林詩蘭也不必再到譚家了。
譚盡以為先前他們鬥嘴,是關系變親近的信號。林詩蘭的冷落讓他回歸了現實,她並沒有要靠近他。
有時林詩蘭在學校或者小區門口,偶遇譚盡,哪怕離得很近,她不會搭話。失去“譚子恒”這個唯一的交集,他們又回歸了生分。
高二暑假,放假的譚子恒回雁縣住幾周。
得到消息的林詩蘭迫不及待來譚家找他。
按門鈴,又是譚盡開的。
他一臉興味盎然,沿用之前跟她說話的風格,吸引她的註意。
“喲,這什麽風把你刮來了?”
林詩蘭壓根不搭他的茬:“你哥在上面嗎?”
譚盡剛說個嗯,她立馬頭也不回地上樓了。
一連幾天,都是如此。
只不過,林詩蘭不知道:每次她一按門鈴,譚盡不論在做什麽,都會立刻停下手中的事,用最快速度跑步到門口。
有次,他正在吃橘子,門鈴響了。
譚盡著急忙慌咽下橘子瓣,橘子在喉嚨一卡,把他卡得岔了氣。他一邊拍著胸脯,一邊沖向門口。
用一貫的悠閑姿態替她打開門,他喉中不適,打了個嗝。
林詩蘭問:“你哥在嗎?”
譚盡點點頭,揮手讓她往上走。
她走了兩步,感覺他的行為和平時不一樣,說不清是因為什麽,林詩蘭返了回來。
“你怎麽了?”
譚盡正想回她“沒事”,一張嘴,又打了個嗝。
橘子吞得太快,害他打嗝不止。
發現了譚盡的不舒服,她招招手,讓他到沙發坐下。
林詩蘭有一套管用的止嗝方法。她看他嗝得難受,沒功夫跟他慢慢解釋,直接上手。她站立在他身旁,左手中指塞住他的左邊耳洞,右手中指塞住右邊的,兩手的大拇指再抵住他的鼻子,將鼻孔堵住。
她的手冰冰的,卻很軟。
譚盡乖乖地坐著,一動也不動。奇異的姿勢,她的雙手在他的臉上展開,封住他的聽覺與嗅覺。
他緊張極了,兩只手抓緊沙發的布料,垂眼看著地板,不敢看林詩蘭。
空氣稀薄,譚盡打著嗝,聲音被捏得細細的。
他小聲問:“你要憋死我嗎?”
“是啊,”她說:“把你的嘴閉上。”
領會到,她的指令是字面上的意思,譚盡照做,憋氣閉嘴。
不一會兒,林詩蘭松開手。
譚盡大口喘著氣,撫著自己的胸脯調整呼吸。
氣順之後,他驚奇地發現,嗝止住了。
林詩蘭眼中有得意的神采。
她抱著手臂,等待著譚盡的道謝。
他臉上,薄紅未消,大概是緣於先前的缺氧。
眨眨眼,他臉頰小紅痣艷艷,嘴唇艱難地動了動,說出的,居然不是“謝謝”……
他說:“真希望,你不找譚子恒了。”
一整天,林詩蘭在腦中反覆回想著譚盡的這句話。
每個字拆開,她知道意思。合在一起,她又猜不太準。
回家後,躺在床上仔細琢磨,她最終悟了。
譚盡,不想她再接近他哥。
——所以,他想表達的是:他討厭她!他家不歡迎她!
這個結論,林詩蘭越想越確信,越確信她就越氣。
——憑什麽啊?!
譚盡有那麽討厭她嗎?為什麽?
因為她每次按門鈴,他要開門,所以他很煩?
因為她找他哥寫作業,說話太大聲,打擾到他看電視?
因為她身為外人,占用了譚子恒陪他踢球的時間?
好像都有道理。
但再怎麽說,她剛幫完他,他就對自己惡語相向,發洩怨憤了嗎?!
好吧!他看不慣她,她也懶得理他。
合不來的人,以後不來往就是了。
林詩蘭在心裏,把譚盡這個人物,蓋上了“不友善”的印章。
高三。
林詩蘭全力備考,心無旁騖。
這一年的雨季,雨水充足得令人害怕。
高考,林詩蘭正常發揮,考上了她媽一直希望她上的專業與學校。那是全國名列前茅的一流大學,她為她媽賺足了面子。
收到錄取通知後,林詩蘭睡了很長很香的一覺,夢裏雨聲不絕。
七月一日,林詩蘭的生日。
林詩蘭不過生日。
這個日子她不記,她媽媽也不記,但譚子恒記得。
之前生日,譚子恒親自送過她帆布包。高中畢業這一年的生日,他送了她一串水晶珠串,有心地托他弟轉交給她。
一拆開禮物盒,見到珠串的第一眼,林詩蘭就喜歡它。
手串的顏色,正是她最喜歡的顏色,怎麽能送得那麽正好呢?
林詩蘭迫不及待把它戴到手腕上。
“幫我謝謝子恒哥。”她沖送貨的譚盡喊。
譚盡落荒而逃。
這份禮物,他捂了一個高中。
最終,借由他哥的名義,交到他喜歡的人手裏。
他見到她開心的笑容,不知道她是喜歡禮物,還是喜歡送禮物的人。
不能細想……
他早知,林詩蘭與譚子恒心意相通。
說他哥送的,她至少願意戴一戴它。
林詩蘭。
譚盡總是悄悄地望著她。
門鈴叮叮咚咚響,組成她的名字。
小樹林的火光中,藏著她的名字。
籃球場的觀看席,寫滿她的名字。
他總是在心裏,偷偷念著她的名字,再偷偷埋起來。
“林詩蘭,生日快樂。”
18歲生日的那場雨。
她笑的時候,他也在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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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詩蘭不跟譚盡說話,因為她是來找譚子恒的。有時, 她來借本筆記馬上就走,有時會在他家呆上半天。他家二樓是譚子恒的地盤,廚房客廳廁所在一樓,譚盡想找個由頭上去都難。
所以, 即便是林詩蘭一周來幾次,她依舊對他的存在毫無察覺。
冥思苦想後, 譚盡決定改變他家客廳的格局。
沙發、電視, 電視櫃被他全套移到了二樓的樓梯附近。
家裏一貫沒人說他。譚盡如此大動幹戈,他們也沒來問他為什麽要把家具搬來搬去。從此以後,沙發被譚盡霸占, 林詩蘭要上樓找譚子恒, 總能看見他。
而且, 活動區域變成客廳後, 離門最近的譚盡自然地變成了開門的負責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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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詩蘭老實地報上姓名。
譚盡給她開門後,林詩蘭通常會問:“我來找子恒哥學習, 他在家嗎?”
如果譚盡回答在, 林詩蘭會點點頭,往二樓走;他要回答不在,她就不會進門,直接回家。
他們的對話也僅停留在這兩句了。
六月, 譚子恒高考結束後, 林詩蘭更常來找他了。
她每次背著一堆書來他家, 仿佛要學個昏天黑地,但他哥屋裏的學習氛圍卻明顯比之前松弛了許多。樓上的陣陣笑聲傳進譚盡的耳朵裏,不知譚子恒說了什麽逗她發笑,他們聽上去好快樂。
放假了,林詩蘭不再穿校服。
她自己的衣服大多風格休閑,各種短t恤配上一條寬松的褲子,她素凈的臉上不抹脂粉,顯得幹凈秀麗又青春無敵。
她不像上學時,紮著一絲不茍的馬尾。林詩蘭通常長發披肩,或者綁兩個簡單的麻花辮。
譚盡覺得她的麻花辮造型很可愛。
每次她梳那個發型,他都很想多跟她說兩句話。
“我來找子恒哥,他在嗎?”
門外,露出少女的半張臉,麻花辮尾巴的翹起來,精靈俏皮。
回答一個“在”字之後,林詩蘭就要走了。譚盡望著她的小辮子,想要搭話,又不知道說點啥。
她歪著腦袋,奇怪地看著支支吾吾的他。
譚盡也想效仿他哥,說點俏皮話惹她發笑。腦子一抽,他語出驚人。
“他在。呵呵,你來找我哥假學習啦?”
“啊?”林詩蘭懷疑自己耳朵出問題:“假學習?”
一雙微慍的杏眼盯著他看,譚盡四肢冰凍,嘴角扯出一個僵硬的笑容。
先是出言譏諷,現下笑裏藏針。沈默的對視中,林詩蘭對譚子恒的弟弟不好的印象,漸漸覆蘇了。
她可不肯吃悶虧,嘴皮子一動,便把那話給他噎了回去。
“我假學習也是學啊,比不學習的好。”
“……”
譚盡沒想到,林詩蘭有關註到他不學習的事,四舍五入,她已經充分註意到他了。
他臉皮厚,被說“不學習”也不生氣,甚至他還很高興,自己終於在林詩蘭那裏有了存在感。
這天之後,譚盡開始有勇氣和林詩蘭搭話。
這天之後,林詩蘭心中,她與譚盡正式結下了梁子。
林詩蘭穿新裙子,在小區門口碰到譚家兄弟,她跟譚子恒打招呼。
譚子恒沒註意她的裙子,路過的譚盡倒來了一句:“你穿新衣服啦?”
她感覺他說這話沒安好心,警惕地擺出防禦姿態:“關你什麽事?”
摸摸腦袋,他說:“沒啥,就是樹下賣西瓜的大媽跟你撞衫了,提醒一下。”
林詩蘭憤怒叉腰。譚盡快樂傻笑。
過幾日,譚盡買了新球鞋,擺在電視櫃上欣賞。
路過的林詩蘭抓住報仇機會,掃了眼他的鞋,輕飄飄丟下一句:“這鞋假的吧。”
不給譚盡辯駁的機會,她已溜出大門。
互懟的次數多了,連譚子恒都察覺出了他倆的不和。他有意錯開他們,讓他們少見面。
暑假步入尾聲,譚子恒被他理想的大學錄取。
譚子恒臨行前,林詩蘭拿出自己攢了大半年的錢,送他一個錢包。
她把自己的心意畫在小紙片上。
那張紙片被夾進錢包裏,一並送他了。
高二。抱著要和譚子恒考到一個大學的決心,林詩蘭繼續刻苦地學習,把自己投入題海。
譚子恒去大城市後,林詩蘭也不必再到譚家了。
譚盡以為先前他們鬥嘴,是關系變親近的信號。林詩蘭的冷落讓他回歸了現實,她並沒有要靠近他。
有時林詩蘭在學校或者小區門口,偶遇譚盡,哪怕離得很近,她不會搭話。失去“譚子恒”這個唯一的交集,他們又回歸了生分。
高二暑假,放假的譚子恒回雁縣住幾周。
得到消息的林詩蘭迫不及待來譚家找他。
按門鈴,又是譚盡開的。
他一臉興味盎然,沿用之前跟她說話的風格,吸引她的註意。
“喲,這什麽風把你刮來了?”
林詩蘭壓根不搭他的茬:“你哥在上面嗎?”
譚盡剛說個嗯,她立馬頭也不回地上樓了。
一連幾天,都是如此。
只不過,林詩蘭不知道:每次她一按門鈴,譚盡不論在做什麽,都會立刻停下手中的事,用最快速度跑步到門口。
有次,他正在吃橘子,門鈴響了。
譚盡著急忙慌咽下橘子瓣,橘子在喉嚨一卡,把他卡得岔了氣。他一邊拍著胸脯,一邊沖向門口。
用一貫的悠閑姿態替她打開門,他喉中不適,打了個嗝。
林詩蘭問:“你哥在嗎?”
譚盡點點頭,揮手讓她往上走。
她走了兩步,感覺他的行為和平時不一樣,說不清是因為什麽,林詩蘭返了回來。
“你怎麽了?”
譚盡正想回她“沒事”,一張嘴,又打了個嗝。
橘子吞得太快,害他打嗝不止。
發現了譚盡的不舒服,她招招手,讓他到沙發坐下。
林詩蘭有一套管用的止嗝方法。她看他嗝得難受,沒功夫跟他慢慢解釋,直接上手。她站立在他身旁,左手中指塞住他的左邊耳洞,右手中指塞住右邊的,兩手的大拇指再抵住他的鼻子,將鼻孔堵住。
她的手冰冰的,卻很軟。
譚盡乖乖地坐著,一動也不動。奇異的姿勢,她的雙手在他的臉上展開,封住他的聽覺與嗅覺。
他緊張極了,兩只手抓緊沙發的布料,垂眼看著地板,不敢看林詩蘭。
空氣稀薄,譚盡打著嗝,聲音被捏得細細的。
他小聲問:“你要憋死我嗎?”
“是啊,”她說:“把你的嘴閉上。”
領會到,她的指令是字面上的意思,譚盡照做,憋氣閉嘴。
不一會兒,林詩蘭松開手。
譚盡大口喘著氣,撫著自己的胸脯調整呼吸。
氣順之後,他驚奇地發現,嗝止住了。
林詩蘭眼中有得意的神采。
她抱著手臂,等待著譚盡的道謝。
他臉上,薄紅未消,大概是緣於先前的缺氧。
眨眨眼,他臉頰小紅痣艷艷,嘴唇艱難地動了動,說出的,居然不是“謝謝”……
他說:“真希望,你不找譚子恒了。”
一整天,林詩蘭在腦中反覆回想著譚盡的這句話。
每個字拆開,她知道意思。合在一起,她又猜不太準。
回家後,躺在床上仔細琢磨,她最終悟了。
譚盡,不想她再接近他哥。
——所以,他想表達的是:他討厭她!他家不歡迎她!
這個結論,林詩蘭越想越確信,越確信她就越氣。
——憑什麽啊?!
譚盡有那麽討厭她嗎?為什麽?
因為她每次按門鈴,他要開門,所以他很煩?
因為她找他哥寫作業,說話太大聲,打擾到他看電視?
因為她身為外人,占用了譚子恒陪他踢球的時間?
好像都有道理。
但再怎麽說,她剛幫完他,他就對自己惡語相向,發洩怨憤了嗎?!
好吧!他看不慣她,她也懶得理他。
合不來的人,以後不來往就是了。
林詩蘭在心裏,把譚盡這個人物,蓋上了“不友善”的印章。
高三。
林詩蘭全力備考,心無旁騖。
這一年的雨季,雨水充足得令人害怕。
高考,林詩蘭正常發揮,考上了她媽一直希望她上的專業與學校。那是全國名列前茅的一流大學,她為她媽賺足了面子。
收到錄取通知後,林詩蘭睡了很長很香的一覺,夢裏雨聲不絕。
七月一日,林詩蘭的生日。
林詩蘭不過生日。
這個日子她不記,她媽媽也不記,但譚子恒記得。
之前生日,譚子恒親自送過她帆布包。高中畢業這一年的生日,他送了她一串水晶珠串,有心地托他弟轉交給她。
一拆開禮物盒,見到珠串的第一眼,林詩蘭就喜歡它。
手串的顏色,正是她最喜歡的顏色,怎麽能送得那麽正好呢?
林詩蘭迫不及待把它戴到手腕上。
“幫我謝謝子恒哥。”她沖送貨的譚盡喊。
譚盡落荒而逃。
這份禮物,他捂了一個高中。
最終,借由他哥的名義,交到他喜歡的人手裏。
他見到她開心的笑容,不知道她是喜歡禮物,還是喜歡送禮物的人。
不能細想……
他早知,林詩蘭與譚子恒心意相通。
說他哥送的,她至少願意戴一戴它。
林詩蘭。
譚盡總是悄悄地望著她。
門鈴叮叮咚咚響,組成她的名字。
小樹林的火光中,藏著她的名字。
籃球場的觀看席,寫滿她的名字。
他總是在心裏,偷偷念著她的名字,再偷偷埋起來。
“林詩蘭,生日快樂。”
18歲生日的那場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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